新疆暖气报停规定综合如下:
一、报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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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控制要求
必须实现分户控制且与供热系统有效断开,未分户或无法断开的用户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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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缴纳要求
需结清历年所有采暖费,且当年报停需重新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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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规记录
无窃热、欠费等违规用热行为。
二、报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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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截止日期 :每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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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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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采暖季已报停的用户,需核实系统状态后确认是否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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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用户可能因供热公司政策调整,需以当年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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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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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寰慧宣化热力”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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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房屋产权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到供热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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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恢复用热
若未缴清费用或未办理正式恢复手续,擅自接通暖气将视为违规用热,需补缴全额费用并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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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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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关闭室内控制阀并排空管网,采取防冻措施,因设施故障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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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接管道属于盗热行为,将面临罚款甚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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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部分报停
整栋楼或同一供热系统内部分区域不得单独报停。
五、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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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热处罚 :个人罚款200元以下,法人或经营单位罚款1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至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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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标准 :未在规定时限报停或擅自恢复用热,需支付未用热期间的全额费用及违约金。
建议办理前联系供热公司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信息差异影响用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