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暖气收费主要依据用户类型和供热方式,采取按面积或热量计费。 居民集中供热价格为22元/平方米,非居民为24元/平方米;商业暖气按用气量计算,价格区间为2.5-3.5元/立方米。 特殊群体如低保户可享受补贴,机关单位按职级发放取暖费。
-
居民与非居民收费差异
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统一为22元/平方米,非居民(如商铺、办公楼)为24元/平方米。费用按建筑面积计算,需以政府核定的取暖面积为准。 -
商业暖气收费规则
商业用户按用气量计费,价格浮动在2.5-3.5元/立方米,具体取决于用气量和使用时长。燃气公司按月结算,逾期缴费可能面临停气。 -
特殊群体补贴政策
城市低保户每人每期补贴600元,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每户补贴200元。机关单位人员按职级发放取暖费,科级以下为800元/期。 -
其他注意事项
报停暖气需携带产权证明至热力公司申请,并结清欠费。按热量计费需安装热量表,部分区域可能采用此方式。
建议用户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当地供热公司或查阅政府文件,确保缴费准确。冬季取暖前及时了解政策变动,避免因信息滞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