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最新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女职工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退休年龄分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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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普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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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50周岁前未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则退休年龄为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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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或曾累计工作满5年且45周岁后仍在该岗位工作,则退休年龄为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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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无特殊岗位调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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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灵活就业人员及下岗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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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固定工 :1995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者,退休年龄为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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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有企业工人 :2001年12月22日前解除劳动关系者,退休年龄为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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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5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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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弹性退休制度
江苏省在逐步推行延迟退休的引入弹性退休机制,允许职工自主选择退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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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退休年龄 :男性不得早于60周岁,女性普通工不得早于50周岁,特殊工种或符合条件的可放宽至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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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选择权 :职工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前选择退休,但需符合岗位性质和缴费年限要求。
三、计发月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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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后,计发月数缩短(例如4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233个月,65岁退休为101个月),但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余额}}{\text{计发月数}}$$
延迟退休可能增加每月养老金金额。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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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新规于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2025年2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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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具体计算公式需参考江苏省最新政策文件。
以上规定综合了岗位性质、工作年限及缴费年限,既保障了长期服务职工的权益,又兼顾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