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确实可以用于支付家人的相关费用,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和操作流程。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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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可授权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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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付费用
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如门诊、住院等)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自付费用。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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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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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当地医保服务平台(如“京通”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办理家庭共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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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亲属身份信息后,即可授权其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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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
若家人在异地参保,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医保钱包”功能实现跨省转账。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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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优先级
家庭成员使用个人账户时,需先使用参保人本人的账户余额,再使用其他共济成员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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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制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合规费用,不可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等非医保保障范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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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份开通此服务,但存在省内共济的局限性,即仅限同一省份参保人员之间使用。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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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居民医保 :部分地区(如黑龙江、大庆)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已参保的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需通过当地医保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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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参保状态 :被共济人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但享受不同医保待遇,不可叠加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或官方渠道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覆盖范围,以确保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