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社保政策,挂靠单位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满足条件是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的。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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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要求
挂靠单位需在深圳市社保经办机构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并确保参保人员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即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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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资格
需符合《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即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且职工处于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二、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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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社保卡、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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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由挂靠单位向社保局提交上述材料并申请生育津贴,社保局审核通过后,津贴将发放至单位账户。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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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失业者 :可通过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生育津贴由代理公司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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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职工 :生育津贴由原单位直接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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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风险提示 :若通过非正规渠道挂靠(如个人缴纳),可能无法申领生育津贴,且存在法律风险。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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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标准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未参保者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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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变动 :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生育津贴计算规则及所需材料。
挂靠单位缴纳社保并满足缴费年限是申领生育津贴的核心条件,但需确保挂靠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