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与特药报销政策并不完全一样,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概念与范围
- 门诊慢特病:是指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病情较重、危害性较大、治疗时间长、费用较高,可以在门诊实施治疗的疾病。例如,冠心病、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
- 特药:通常指的是特定治疗特定疾病的药物,这些药物可能不在常规医保目录内,或者价格昂贵,需要特殊管理。
报销政策
- 门诊慢特病:一般限定了疾病种类,报销没有起付线,比例较高,根据病种不同设置不同的年度封顶报销额度。例如,杭州市门诊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参保人员办理特殊病种备案手续后,方可享受相关待遇。
- 特药:报销政策因药物而异,可能包括单独的报销比例、年度支付限额等。特药的报销可能不受常规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的限制,有时需要单独申请和管理。
管理规定
- 门诊慢特病:对象药店购药报销,根据门诊慢特病特殊情况,患者可以要求医生开具最长3个月的长期处方,可以在药店分月或一次性购药并报销医药费。
- 特药:特药的管理通常更为严格,需要医生开具特定的处方,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在特定的药店或医院购买。
特病与特药在概念、报销政策和管理规定上均存在差异。它们的报销政策并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