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合肥市医保门诊报销规定如下:
一、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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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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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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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50元(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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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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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超过800元部分: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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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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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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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机构: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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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360元,糖尿病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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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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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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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未定级):200元起付,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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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400元起付,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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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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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10%(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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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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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执行异地直接结算或手工结算,按本地最高等级(如三级医院)降点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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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设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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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通过医保窗口、自助设备或手机APP完成,需展示医保码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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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 :通过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购药费用可纳入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3月28日后的最新规定,调整前的政策已随《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