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外地医保直接结算属于医保报销的一种方式,具体流程和规则如下:
一、直接结算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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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备案 :需在就医前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医院渠道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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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定点医院 :仅限参保地与就医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大部分三级及部分二级医院已接入系统。
二、直接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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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结算 :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电子医保凭证,在联网医院直接完成医保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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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主动出示就医凭证及备案信息。
三、报销比例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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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规则 :通常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例如北京职工门诊起付线18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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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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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急诊就医:在参保地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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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需先垫付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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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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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故障处理 :若医院系统故障,需通过医保经办机构补记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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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限制 :部分城市(如天津)门诊费用暂不纳入直接结算,需符合门诊特定病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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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类型 :包括异地长期居住、异地转诊转院、异地急诊等不同类型,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备案类型。
五、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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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就医地未开通直接结算,需先垫付费用并保存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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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医疗费用(无第三方责任)可通过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实现直接结算。
通过以上流程,外地就医费用可实现“结算即报”,简化了报销流程,但需注意备案及时性和医院联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