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慢病报销政策覆盖27种门诊慢性病,支持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分别享受80%和60%的统筹支付比例,部分病种实行月限额管理,长期异地备案患者可便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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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与新增调整
齐齐哈尔市门诊慢性病病种已扩大至27种(职工)和22种(城乡居民),包括高血压Ⅲ级、糖尿病合并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2024年新增癫痫病、支气管哮喘、重症肌无力,并明确年支付限额,如职工癫痫病年限额3300元。 -
报销标准与支付比例
- 城镇职工:统筹支付比例80%,部分病种月限额(如类风湿性关节炎400元/月)。
- 城乡居民:统筹支付比例60%,慢性病毒性肝炎月限额400元。
- 异地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转诊患者支付比例降低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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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直接结算条件
已办理长期异地备案且慢特病备案在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开通异地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回参保地报销。 -
特殊待遇与管理
- 部分病种取消起付标准(如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特病范围。
- 费用按月限额支付,不累计、不结转,统一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提示:参保人需及时办理备案并确认就医地机构是否开通结算服务,具体病种待遇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