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检查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一、核心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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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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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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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及未达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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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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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条例》
- 对水土保持法的细化,补充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具体管理要求。
二、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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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相关通知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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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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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甘水保〔2015〕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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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与政策
- 北京市、天津市、甘肃省等地水务局发布的水土保持检查标准及实施细则,如《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2019年修订)。
三、技术标准与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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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
- 国家及地方制定的水土保持监测规范、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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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监管手段
- 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互联网+监管”等现代技术手段在监督检查中的应用。
四、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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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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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业协会或技术机构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总结
水土保持检查依据以《水土保持法》为核心,结合《水土保持条例》《甘肃省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水利部、地方水务局发布的通知和标准,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在实际检查中,还需参考国家及地方的技术规范和信息化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