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生育津贴的计算规则,社保基数为6359元时,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 ÷ 30天 × 产假天数
其中,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月人均缴费基数} = \frac{\text{参保职工上年度缴费基数总和}}{\text{参保职工人数}} $$
若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2021年为8467元),则按60%计算;高于3倍则按3倍计算。
二、不同生育情形的津贴标准
- 顺产
-
基础津贴:6359 ÷ 30 × 98 ≈ 20,327元
-
若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高于6359元,则按实际基数计算。
- 剖腹产
-
基础津贴:6359 ÷ 30 × 128 ≈ 27,283元
-
同样适用单位缴费基数上限规则。
- 流产/引产
-
3个月(含)-7个月流产/引产:6359 ÷ 30 × 90 ≈ 18,177元
-
3个月以内流产:6359 ÷ 30 × 30 = 6,359元。
三、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上限 :若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高于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2021年3倍为25,301元),则超过部分不计入津贴计算。
-
其他补贴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额外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四、示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顺产98天,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6359元,则其生育津贴为:
$$ 6359 ÷ 30 × 98 ≈ 20,327 \text{元} $$
若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8,000元(低于6359元),则按6359元计算。
以上计算基于北京市2021-2024年生育保险政策,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