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可以保留指标
是的,车牌注销后,车主仍然可以保留指标 。具体规定如下:
- 保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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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拥有3年(含3年)以上的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的车辆,可以书面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书面申请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当时或其后的6个月内提出;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的,车辆管理所收回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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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获得的车牌指标通常可以终身使用,前提是连续使用三年以上。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完成上述手续,指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 保留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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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机动车号牌在原车辆名下已使用1年以上(含1年),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并已办理转移登记、注销或者迁移的,系统自动保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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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机动车业务(夫妻变更登记业务除外),机动车车牌号只能由原所有人使用,不得转让给他人。
- 申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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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在保留期内向接待人员申请新车(新车和二手车)现场登记,窗口使用原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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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手续后,车管所会在7个工作日左右自动更新指标。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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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符合条件可以自动保留原车牌2年,但如果换车,需要在半年内向北京市交通局提交更新指标,旧车处置后一年(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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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能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更新指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车牌注销后,车主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保留指标,并且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建议车主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及时提出保留指标的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更新手续,以确保指标的保留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