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以一次为限
关于重新鉴定的次数限制,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具体的
- 一般原则 :
重新鉴定通常以一次为限。
- 特殊情况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鉴定程序违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资质、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等,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 申请重新鉴定的程序 :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
- 法院委托的重新鉴定 :
在民事诉讼中,鉴定次数没有限定,只要一方不服鉴定,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 伤情重新鉴定的特殊情况 :
伤情重新鉴定最多能有两次,但若出现特殊情况下,如确凿证据证明原鉴定存在重大错误,经过批准可能进行第三次鉴定。
重新鉴定通常以一次为限,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可能进行多次重新鉴定 。具体次数限制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