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沈阳市医疗保险政策,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分为以下类别: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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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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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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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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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一般诊察费用80%报销,起付标准40元/季,最高限额150元/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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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60%-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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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备案后,年度限额200元(高血压)/400元(糖尿病),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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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10余种重大疾病(如艾滋病、恶性肿瘤等)报销比例80%;其他病种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一级80%、二级70%、三级60%;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无论等级)报销比例90%。
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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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40元/季,最高限额150元/季,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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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 符合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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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 年度限额200元(高血压)/400元(糖尿病),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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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10余种重大疾病报销比例80%;其他病种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一级80%、二级70%、三级60%;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报销比例9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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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可提高10个百分点报销比例(如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70%、退休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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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12000元,居民医保无统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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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符合异地就医政策的病种,门诊费用可参照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70%)。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病种和医疗机构的差异,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备案相关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