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保报销额度
辽宁省医保报销额度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等)和不同的医疗服务(如门诊、住院、大病保险等)而有所差异。以下是辽宁省医保报销额度的一般情况:
-
城镇职工医保
- 门诊报销:起付标准为1000元,年度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 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而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
-
城乡居民医保
- 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而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150元。
- 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而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
新农合
- 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而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 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而定,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在30%到90%之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
大病保险
- 报销范围:包括多种重大疾病,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一定比例支付,最高限额可达一定金额(如25万元)。
-
特殊病种
- 门诊慢特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具体病种而定。
- 住院特殊病种:如尿毒症、肿瘤放化疗等,年补偿限额为1.1万元。
-
特殊群体
- 农村低保户、特困人员:60岁以上免缴,养老金低于200元者减免50%~70%。
- 参保年限长者:参保3年大病报销增加5%,参保5年住院报销最高85%。
以上报销比例和限额仅为大致情况,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医疗机构级别、方案调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办理报销手续前,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