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各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主要信息如下:
一、全国统一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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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多数地区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设定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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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上限35283元,下限68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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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除广州、深圳外,其他地区上限4492元,下限40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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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多数地区调整周期为每年7月至次年6月,如广东、深圳、福建等地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地区差异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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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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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上限35283元,下限68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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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2024年未调整,延续2023年标准(需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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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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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广州、深圳上限5500元,其他地区44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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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分档执行,例如黄石市上限6948元,下限40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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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上限21535.5元,下限430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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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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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范围通常为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如北京市下限6821元,上限352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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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 :如北京、广东等地上限35283元,下限分别为7057元、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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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比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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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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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9%+1%,个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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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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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单位0.8%,个人不缴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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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确定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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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中间部分按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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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确认工资时,以当地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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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据参考 :
- 2019-2023年缴费基数上限普遍为职工平均工资的160%-300%,下限为60%-80%(灵活就业人员)。
以上信息综合自各地官方公告,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