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新疆烤火费(职工采暖费补贴)的发放标准主要涉及补贴对象、金额及发放方式,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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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用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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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集中供暖的职工,按每人每天5公斤混合煤或825公斤(固原地区)/750公斤(其他市县)的计划内用煤量计算,以当地燃煤公司零售价格补贴,例如银川市为83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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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具补贴为每人每个烤火期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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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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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及退休(退职)人员 :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发放,若低于参保退休人员标准则按3161元执行(含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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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退休/退职人员 :按2014年度全省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205元+229元(人均补贴)+750元(政府增加部分)=2184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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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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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按当年10月份基本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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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 :按当年10月份离退休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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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 :初级职称以下1400元/月,中级职称1800元/月(2024年标准)。
三、发放时间
- 通常于每年10月份发放,具体以单位通知为准。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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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需按月支付,不得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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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具体标准由财政部门根据煤炭价格等因素制定并备案。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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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标准存在差异,例如晋市2024年标准与银川市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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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结合自身情况执行,部分地区执行力度较弱。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8-2024年相关文件及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