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本人或委托他人
申请生育津贴的经办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委托他人 。以下是相关的规定和流程:
- 本人申请 :
- 女职工生育出院结算后,每月1-15日,由职工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 委托他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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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能个人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生育保险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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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别人进行申领的,需要提交申领人的身份证和合法有效的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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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标注具体办理人员的详细信息,若报销人与经办人均为自然人,可出具授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办理。
- 单位主导 :
- 在上海,生育津贴的领取主要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就可以完全置身事外。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是由单位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因为单位对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最为了解,能够提供准确的申报材料,大大提高申报效率。
申请生育津贴的经办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委托他人(如配偶或其他书面委托人),具体流程和要求可以参照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