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一、生育保险待遇构成
广西生育保险共保障四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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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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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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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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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报销标准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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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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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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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保障金额: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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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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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职工月均工资3000元,正常产假90天,则津贴为100元/天,总金额9000元(低于4000元按4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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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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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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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标准:顺产4500元,难产/剖宫产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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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由职工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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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及药费,但需符合医保目录。
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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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正常生育90天,难产/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根据月份不同增加15-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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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单位 :由单位全额承担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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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补充 :生育津贴低于工资标准的差额由企业补足,医保仅限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3000元,封顶线7万元。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4年7月新政策提高了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一孩/二孩128天,三孩及以上158天)及生育营养补贴(300元+700元)。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西官方文件及权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