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正式运营时间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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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运营时长
根据国家医保局及各地政策规定,零售药店需在注册地址正式运营 至少3个月 后,方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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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效
医保经办机构需在零售药店提交申请后 不超过3个月 完成现场评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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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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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韶关市)可能将评估时限缩短至 20个工作日 (含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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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零售药店在运营期间发生重大变更(如法定代表人、医保管理人员等),需在变更后30日内向医保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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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要求 :零售药店需同时满足药品经营资质、人员配备(如执业药师、医保管理人员)及规范管理(如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医保用药标识)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