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保障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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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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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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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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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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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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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妊娠分娩:镇级400元/例,地级市600元/例,异地就医400元/例
二、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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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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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地区政策确定,通常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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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如低保、五保户)可享受倾斜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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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 覆盖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病、门诊急诊抢救、门诊谈判药、日间手术等
三、门诊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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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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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单病种限额2000元,每增加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00元,报销比例70%起付线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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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 :报销比例70%,起付线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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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覆盖
- 慢性病23种(含高血压、糖尿病),特殊病30种,治疗性辅助生殖类项目(如取卵术)12个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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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70元,补贴比例高于个人缴费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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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2024年住院报销比例达70.84%,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累计报销可达人均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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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如昆明、德州市)存在细微差别,例如昆明市及省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30%,镇级70%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医保政策及云南省地方细则,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