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登记医保所需材料需根据就医类型(门诊/住院)和参保类型(个人/单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医保登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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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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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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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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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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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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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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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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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的付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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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医保登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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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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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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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或《劳动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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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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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通知书(由主诊医生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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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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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总清单(详细列明药品、治疗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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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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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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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若在非参保地住院,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包括身份证、异地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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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代人办理时,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委托需提供派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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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部分材料需在就医时现场提交,如发票、费用清单等,建议提前与医院确认。
以上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具体以医院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