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成为中国领土的历史依据和法律依据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历史性开发与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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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发现与利用
中国海南岛渔民是南海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的群体。早在宋朝之前,海南渔民便已在此开展渔业、制盐和贸易活动,并逐步建立起南海岛礁的认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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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纳入版图
元朝时期已在西沙群岛设置天文观测站,清朝时南沙群岛已纳入中国水师巡逻范围,标志着南海基本纳入中国海疆版图。
二、法律依据与主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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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原则支撑
根据国际法中“最早发现、最早开发、连续行政管辖”原则,中国作为南海最早大规模开发的国家,具备确立主权的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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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献佐证
南海诸岛170多个岛礁的命名、绘图及边界线划定(1946-1948年)早于邻国主张,且周边国家早期未提出异议。
三、持续行政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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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海疆线的历史延续性
中国南海传统海疆线自1947年公布后,历经多次修订,始终作为中国领土范围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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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海洋权益拓展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对南海拥有领海(200海里)和专属经济区(200海里),进一步巩固了主权基础。
四、科技与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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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能力
中国是南海最早、规模最大的开发国家,具备持续维护海洋权益的技术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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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缘战略价值
南海控制权对维护国家海洋战略、资源开发及区域稳定具有不可替代作用。
南海成为中国领土是历史、法律与现实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对南海的主权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国际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