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西宁(及全国范围)的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退休年龄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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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 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 63周岁 ,于2039年12月31日前完成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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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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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女职工 (原55周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 58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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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女职工 (原50周岁):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 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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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弹性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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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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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2030年1月1日前缴费满15年,2030年后逐步提高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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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原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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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3年。- 操作流程 :
职工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单位,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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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工种与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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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的职工,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可申请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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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可提前退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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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纳社保满15年,且逐年提高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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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统一性 :西宁作为青海省,执行全国统一政策,无特殊调整。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涉及全国范围,建议职工根据自身情况规划退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