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河南省各地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如下:
一、城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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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人均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由2023年的630元/月提高至 650元/月 ,财政补助水平同步提升至32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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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调整依据为河南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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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人均标准
农村低保标准由2023年的440元/月提高至 450元/月 ,财政补助水平提升至22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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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91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提高至598元/月。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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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上述标准均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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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低保资格需每年复审,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保障。
以上数据综合了各地政府官方文件,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