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乡居民医保(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门诊和住院类型差异明显,普通门诊最高报销70%,一级医院住院最高报销90%,连续参保每年可提升1%住院报销比例。以下从门诊和住院两大板块具体解析:
一、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二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报销70%,年度限额130元。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符合条件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 门诊慢特病:45种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报销70%,其中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报销90%,年度限额按病种区分。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直接报销70%,无起付线。
二、住院报销
- 基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85%,三级乙等75%,三级甲等65%。重大疾病或分级诊疗病种统一按75%报销。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400元,三级乙等600元,三级甲等1400元。年度住院报销封顶线8万元。
- 连续参保奖励:2024年起,每连续缴费一年住院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累计提升5%。例如连续缴费3年,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可达93%。
三、注意事项
门诊慢特病需提前办理认定手续,住院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建议参保人员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并按时续保以享受叠加报销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