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医保(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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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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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1.1万元起付标准,1.1万-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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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居民:0.55万元起付标准,0.55万-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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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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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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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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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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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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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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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居民: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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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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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按降低50%起付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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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元,5万-10万元段60%,10万-15万元段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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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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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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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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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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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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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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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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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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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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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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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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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8万元(个人负担比例降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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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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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0%,年最高报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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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 :顺产1600元补助,剖宫产2400元补助,低于标准据实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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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转诊就医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未转诊临时外出就医下降20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6-2025年期间的调整,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