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河南省将12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具体如下:
一、纳入医保的12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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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项目
- 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显微镜下切开取精术(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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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加收项目
- 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囊胚)解冻、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显微镜下切开取精术(加收)。
二、报销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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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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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门诊支付,不占用门诊额度,且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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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暂不纳入保障,省内异地就医按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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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 全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首自付比例统一为10%,扣除先行自付部分后,统筹基金按70%(职工医保)和60%(城乡居民医保)支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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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要求 :需在河南省内经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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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 :患者个人承担部分可通过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以上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减轻辅助生殖技术患者的经济负担,提升生育支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