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九江市医保政策,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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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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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起付线2000元,超过部分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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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线1300元,70岁以下按70%报销,70岁以上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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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90%,5000-10000元92%,10000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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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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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600元,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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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500元,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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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以下):起付1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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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慢特病)
- 44种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9种,Ⅱ类35种),不设起付线,按住院报销比例支付
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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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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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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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二级医疗机构: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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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三级医疗机构: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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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慢特病)
- 与职工医保相同,44种疾病按住院报销比例支付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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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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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 :参照职工医保比例,但需符合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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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额度 :职工医保门诊年度额度为4500元(在职),5500元(退休),未使用部分次年报销比例提高0.5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