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保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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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与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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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异地就医卡需实名制,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年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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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全省将实现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按DRG/DIP付费全覆盖,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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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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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参保地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致,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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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费用段报销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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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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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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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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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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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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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特殊检查/治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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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实行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刷卡功能,有效期为1年,需每年续期。
二、特殊管理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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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管理
- 转诊转院时异地就医卡仅开通住院刷卡功能,超过30天需重新办理延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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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与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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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凭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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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萍乡)已实现跨省联网结算,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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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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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前,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将全面纳入DRG/DIP付费,2025年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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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例(如疑难急危重症)可按项目付费,具体比例由就医地与医疗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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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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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无异地政策 :自2023年4月起,江西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省内无异地”,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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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因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异地就医管理需求,确保参保人员在不同统筹区就医时享受一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