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对药店的医保开通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资源规划与纳入退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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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 :按照开通医保个账支付、开展职工门诊统筹、开通其他医保统筹业务三个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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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根据群众就医购药需求和便民利民服务需要,动态调整定点药店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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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要求 :原则上城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应有1家门诊统筹药店和1家门诊慢特病药店(含1家药店同时开通以上两项业务),每个县市区范围内至少有1家双通道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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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结算 :开通个人账户、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等业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应开通同城同业务范围异地结算,确保为患者提供便捷服务。
- 购药处方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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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处方流转 :加快医保药品电子处方流转,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需上传医保处方平台进行流转,患者在就诊后到药店刷身份证即可配药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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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院管理 :规范互联网医院处方行为,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应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需跨市州提供处方流转服务的互联网医院,须经定点零售药店所在地市级经办机构同意,并报省医保中心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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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真实性 :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确保处方来源可追溯、流程透明化。互联网医院流转的电子处方需重点验证开具处方的医师是否为湖南省认证的医保医师,且处方必须通过省级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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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 :对于中药饮片销售,处方必须由具有中医执业资质的医师在定点医疗机构内开具,并经中药执业药师审核确认,否则无法纳入医保报销。
- 医保信息化建设与协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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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对接 :定点医药机构要全面接入全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实现处方来源可追溯、流程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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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审核 :具备资质的定点零售药店在参保患者授权基础上下载处方,需经药店药师再次审方后进行药品调剂和联网结算报销。药师在接收处方时,需严格履行“双审核”职责。
- 基金监管与处罚 :
- 违规行为处理 :对符合解除协议情形的要及时按规定解除协议,适用行政处罚情形的要落实行政处罚,不得以协议处理代替行政处罚。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