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2024年医保政策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如下:
一、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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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比例调整
2024年1月起,全省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统一调整为 2.8% ,以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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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具体标准
- 2024年1月起,退休人员每月划入金额为 78元 (按2021年长春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计算)。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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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不再划入
自2024年1月1日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纳的2%部分仍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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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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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前,单位缴费按3.5%-4%的比例计入个人账户(如长春市45岁以上职工按4%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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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后,全省统一降至2%,但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如吉林市35岁以下职工按3.1%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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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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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影响 :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与参保缴费基数相关,但2024年全省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未调整(下限4494元/月,上限2404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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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参保人员可申请建立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账号,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的门诊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省统一调整及长春市等地的具体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