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保门诊报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及延续性政策:
一、门诊统筹政策
-
覆盖范围扩大
市属高校及民办大学(含职业学校、中专、技校)参保学生纳入门诊统筹,可选择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校医院就医。
-
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
普通门诊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医疗机构报销50%,无起付线;
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报销60%,起付标准为400元;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起付标准700元;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1000元,村卫生室100元。
-
-
门诊慢性病与特殊疾病
-
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19种)在指定机构报销60%,年度最高6500元;
-
特殊疾病(如结核病、艾滋病等48种)按同等级别住院比例报销。
-
二、其他重要调整
-
新生儿医保报销
-
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70%,三级60%;
门诊报销比例50%-60%;
-
出院后24小时内需办理医保参保手续,费用可回生产医院或市医保窗口报销。
-
-
缴费标准
-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
-
门诊意外伤害
- 报销比例80%,覆盖5000元(含)以上的费用。
三、注意事项
-
部分高端药品、进口药及特殊检查项目不在报销范围内;
-
门诊统筹年度额度不可叠加,超出部分需自费。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6日起实施,具体执行以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