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河北省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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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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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县二院等):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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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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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如三甲):55%
-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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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单位缴费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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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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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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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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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个人缴费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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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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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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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二、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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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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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3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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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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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1500元/次(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降低100元)
三、封顶线与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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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每年10万元,超过后停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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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50%,高血压年报销限额225元/人,糖尿病37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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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未备案降低20%报销比例,备案后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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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职工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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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降低50%计算,最低不低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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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仅限医保甲类药品,乙类需自费1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