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武汉居民医保(原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实现整合,统称为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具体区别如下:
一、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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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 :原新农合仅限农村户籍居民参保,原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非农村户籍但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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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覆盖 :整合后无户籍限制,无论市内市外人员,只要参保即可享受待遇。
二、参保对象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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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个人缴费比例为0.57%,财政补贴部分根据地区经济水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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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实行按人缴费,不再区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
三、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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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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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为75%,高于原新农合的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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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显著提升,覆盖更多药品和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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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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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城乡居民医保纳入更多药品,农村居民新增1600多种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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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覆盖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及市级医院,但市级医院报销比例比职工医保低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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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待遇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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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与住院兼顾 :城镇居民医保(原新农合)住院及门诊大病待遇更高,但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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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与补助 :城乡居民医保封顶线低于职工医保,但政府补助资金普遍高于原新农合(每年人均400-500元)。
五、管理体制
由 人社部门 统一管理,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
总结
整合后,武汉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三个无差别”:户籍无差别、待遇无差别、管理无差别,保障水平整体提升,尤其强化了门诊保障能力。原新农合的参保对象(农村户籍)已全部纳入新制度,原城镇居民医保的待遇项目也得到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