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6月1日起实施的成都生育保险政策,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产前检查费
-
城镇职工 :定额补助标准调整为 1000元 ;
-
城乡居民 :定额补助标准调整为 700元 。
二、生育医疗费
-
限额支付标准
-
顺产 :5000元
-
难产(含剖宫产) :6000元
-
多胞胎 :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
-
报销规则
- 所有费用在政策范围内且符合医疗机构等级分类标准,扣除乙类先行自付、超限价自付、自费费用后,按限额标准据实支付,不设起付线。
三、生育津贴
-
计算标准 :按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相应天数计发;
-
计发天数 :
-
顺产98天
-
难产(含剖宫产)113天
-
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男职工待遇
-
仅限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可按城镇职工标准申领;
-
不享受生育津贴,但可获一次性补贴(如配偶顺产2400元)。
-
-
终止妊娠待遇
-
顺产 :700元(孕28周以上)
-
难产 :1200元(孕28周以上)
-
多胞胎 :每多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
-
报销流程
- 需通过当地医保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材料需包含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以上标准综合了2024年6月1日最新调整内容,与2019年标准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