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消防验收的新规定,综合住建部发布的相关文件及最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特殊工程与普通工程的划分标准
-
特殊工程 :包括高层公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公建等,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
-
普通工程 :未达到特殊工程标准的建设工程,实行备案制,通过审图后即可施工,竣工后可能被抽查。
二、消防验收的核心要求
-
必备材料
-
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现场评定内容:
-
消防设施外观抽样查看(如防火门、防火卷帘);
-
可测量指标现场测量(如距离、面积、厚度);
-
消防设施功能抽样测试(如自动喷淋、报警系统)。
-
-
-
设计院责任
-
严格标注消防产品、材料的规格、性能要求;
-
确保设计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不得违反“强条”。
-
三、施工单位的消防责任
-
材料与施工质量
-
按消防设计要求检验材料、设备质量,使用合格产品;
-
禁止擅自变更消防设计,确保施工质量。
-
-
验收参与
- 参与竣工验收并签章确认,对质量负责。
四、特殊消防工程的补充要求
-
技术资料
-
需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包括必要性论证、设计方案、火灾模拟分析等;
-
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需提供中文技术文档。
-
-
评审机制
- 评审专家不少于7人,需独立出具意见,四分之三以上同意通过。
五、其他注意事项
-
地方性细则 :如杭州等地对厂房消防验收有更细致要求,需结合本地标准执行;
-
信息化管理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将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以上规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逐步实施,相关单位需及时调整流程,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