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
2018年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涉及多个癌种,平均降幅达56.7%。以下是具体信息:
一、纳入药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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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
包含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覆盖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17个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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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机制
通过3个多月的专家谈判确定,其中10种为2017年后上市的新药。
二、价格降幅与医保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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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降幅 :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最高降幅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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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 :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三、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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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患者负担
通过医保报销,患者自付比例降低,尤其对高价进口药的可负担性提升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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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稳定性
各省医保部门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或调整支付范围,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地区需同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后续调整
2025年新医保目录进一步扩展,新增26种肿瘤用药,包括卡度尼利单抗(宫颈癌)、依沃西单抗(肺癌)、拉罗替尼(NTRK融合基因肿瘤)等,进一步覆盖罕见肿瘤患者。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官方文件及各地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