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余额+丧葬抚恤金
关于养老保险缴费人去世后的退费问题,根据我国社保法及相关政策,主要退费情形如下:
一、可退还的金额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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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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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在退休前去世,个人账户中的累计储存额(含本金和利息)可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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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后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扣除已领取部分)同样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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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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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参保人是否退休,其直系亲属均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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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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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满30年可获24个月,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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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退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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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资金 :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生前已发生的医疗费用等,属于社会共济性质,不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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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未计发部分 :若个人账户储存额在退休前已发完,则无剩余可继承。
三、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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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死亡证明、身份证、社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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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直系亲属需在死亡后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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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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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去世,个人账户余额可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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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后去世且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仅能领取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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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示例计算(北京地区)
假设某人62岁去世,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0万元,缴费年限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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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可退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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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北京社平工资1.23万元/月计算,抚恤金为: $$1.23 \times 24 - (30 \text{年} - 1 \text{年领取养老金月数}) \times 1.23 = 29万元$$
(需扣除已领取养老金对应的月数)。
养老保险缴费人去世后,家属可领取个人账户余额+丧葬抚恤金,但统筹账户及个人账户未计发部分无法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