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去世后,合作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申请退还,但需满足“未享受医疗待遇”这一关键条件。具体退还金额为个人缴纳部分,政府补贴及统筹账户资金不予退回。以下是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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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条件
若参保人在缴费后未使用合作医疗报销即去世,家属可申请退费;已享受医疗待遇的则无法退还。需注意,部分地区对退费申请时间有限制(如年度内),逾期可能无法办理。 -
所需材料
家属需准备死亡证明、参保人及申请人身份证、缴费凭证(如收据或电子记录)等,部分地区要求填写退费申请表。材料齐全可加速审核流程。 -
办理流程
- 线下办理:向当地社保部门或新农合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退款至指定账户。
- 线上办理:部分省市支持通过政务平台(如支付宝、微信城市服务)提交材料,但最终仍需线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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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金额
仅退还个人账户余额(即自缴部分),政府补贴及统筹账户资金不退回。例如,若个人年缴380元,政府补贴640元,则最多退还380元。 -
特殊情况处理
重复参保(如同时缴纳职工医保)、贫困家庭等可能适用额外退费政策,需咨询当地部门确认。
提示: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优先联系参保地社保局获取最新流程。退费后,参保人医疗保障自动终止,家属无需补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