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卡更换政策,新旧医保卡不能同时使用,具体规则如下:
一、激活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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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卡未激活时
旧医保卡可继续使用,参保人员无需办理任何手续,系统不会自动注销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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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卡激活后
旧医保卡会自动作废,参保人员需停用旧卡并激活新卡。若未及时激活,新卡将无法使用。
二、资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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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转移
新医保卡激活后,原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资金会自动转入新卡,无需手动操作。
三、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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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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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功能激活 :在药店首次购药时完成,需修改初始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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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账户激活 :需在发卡银行ATM机修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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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差异
新医保卡增加金融账户功能,需分别激活。旧医保卡仅保留医保功能,部分城市试点实现一卡通使用,但全国统一尚未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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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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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新卡激活失败,可联系银行或医保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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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卡期间医疗费用可先由原卡支付,后续由新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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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依据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障卡替代原医保卡功能,资金自动转移。
建议办理新卡后及时激活,避免影响就医结算。若需保留金融功能,需单独激活新卡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