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外地综合保险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转为社保,具体流程和条件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可行性
- 政策实施范围
上海市政府已全面落实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转为社会保险的政策,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 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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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需与上海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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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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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如持有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等。
二、转换流程
- 退工手续
首先需办理综合保险退工手续,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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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退工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前往上海市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社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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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需先办理综合保险退保,再重新参保。
三、注意事项
- 工龄计算
转换后,原综合保险的缴费年限不会重复计算,但会作为缴费基数计算养老金待遇。
- 权益保障
转换前后的社保待遇衔接需符合社保政策规定,若发现权益受损,建议及时咨询社保部门或法律机构。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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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等特殊群体 :如由护工中介机构聘请的外来护工,可暂按综合保险制度参加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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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就业 :若后续就业地社保政策允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随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上海外地综合保险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转为社保,但需注意政策细节和办理流程,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