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异地报销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异地就医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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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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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参保地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以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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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需办理线上备案(如国家医保APP、陕西医保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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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
- 7种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可享受门诊费用报销,按参保地支付范围及限价执行。
二、异地就医报销标准
1.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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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起付线1000元(2025年4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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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起付线1200元。
2.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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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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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内100%报销,1000元以上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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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1500元以内75%报销,1500元以上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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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1500元以内65%报销,1500元以上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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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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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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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未转诊: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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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患者:报销比例再下降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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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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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执行参保地普通门诊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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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住院免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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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百岁以上老人 :住院免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提高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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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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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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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需办理居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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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 按参保地规定执行最高支付限额,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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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 职工医保政策按现行文件执行,与城乡居民医保有区分。
以上政策以2025年最新调整为准,具体执行以参保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