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最新社保政策,社保断缴补缴规定如下:
一、养老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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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即可领取基本养老金,无需连续缴费。
提高最低缴费年限至20年,但这一调整不改变“累计缴费满15年”的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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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主体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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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缴 :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可向社保部门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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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法办理 :因离职、换工作等个人原因断缴的,无法自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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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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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线上办理,但需在断缴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超过3个月只能零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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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且养老金计算基数按补缴前平均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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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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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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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3个月 :补缴后次月恢复医保待遇,但缴费年限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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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3个月 :需等待6个月医疗观察期,期间无法报销,且连续缴费年限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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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灵活就业人员 :通过人才或职介中心存档的个体,可申请补缴,但需符合近5年连续缴纳社保费和个人所得税的条件。
三、其他险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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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断缴期间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需补缴后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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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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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断缴可能影响失业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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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断缴期间发生工伤无法享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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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关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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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车指标申请 :非京籍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断缴则无法申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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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购车 :部分城市将社保连续缴纳年限与购房、购车指标挂钩。
总结
社保断缴补缴政策以单位责任为主,个人因工断缴无法自行补缴。建议及时联系单位补缴,避免影响养老、医疗等基本权益。补缴时需提供工资、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