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社保转移到广州社保的计算方式,综合相关政策和流程说明如下:
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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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若在广州和佛山均缴满15年养老保险,退休后可同时领取两地养老金,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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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满15年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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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广州未缴满15年,可将佛山社保转入广州,但需在广州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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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不转移,可保留佛山社保,但需在退休时按广州当地计发基数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可能低于两地合并计算后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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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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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转移申请
- 在广州新就业地参保后,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广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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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接收
- 广州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向佛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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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与账户合并
- 佛山社保机构审核同意后,转移个人账户总额(含12%统筹基金)及缴费凭证至广州账户,两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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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移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转移,需在广州重新参保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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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全国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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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在转移期间出现断缴,需补缴后方可继续计算缴费年限。
建议办理前咨询两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操作细节及时间节点,避免影响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