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成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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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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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公益性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单次报销限额不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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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保人在校医院或指定转院治疗的门诊费用,同样按60%比例报销,年度限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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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报销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或现金(如支付宝、微信)支付。即使个人账户余额为0,其他支付方式仍可完成结算。
二、特殊人群补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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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年人 :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后,三级医院报销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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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门诊费用在18万元以内,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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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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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自费项目不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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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需单独申请认定,报销比例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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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
- 需提前备案,按成都政策比例结算。
总结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覆盖普通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及学生儿童门诊,且不依赖个人账户余额。若个人账户无钱,统筹基金将先行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确保费用符合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