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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生育四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具体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条件
- 用人单位参保要求
需满足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且职工符合国家及广东省、东莞市计划生育规定。
- 职工资格要求
需办理生育登记并取得生育证明,同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
二、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
- 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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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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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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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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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四胎生育津贴天数 = 98 + 30 + (4-1)×15 = 163天 (假设无其他假期重叠)
- 计算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后乘以实际假期天数。
三、生育津贴的待遇标准
- 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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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发放金额 =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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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 其他补贴
-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每人可获300元一次性补贴。
四、其他生育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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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满4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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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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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陪产假 :与育儿假合并计算
总结
东莞生育四胎可享受长达163天的生育津贴,具体金额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并可叠加其他生育支持政策。建议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保材料齐全以顺利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