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的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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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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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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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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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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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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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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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 重大疾病 :
- 患有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
- 慢性病 :
- 12种慢性病纳入大额门诊报销范围,原则上按不低于50%比例补偿,封顶线一般不低于1000元。
- 大病保险 :
- 20类重大疾病在新农合补偿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对个人负担费用的合规部分进行不低于73%的补偿,补偿封顶线20万元。
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以确认最新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