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法定假期为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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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期依据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春节属于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假期为 3天 ,即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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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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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 (农历腊月三十)不属于法定假日,但根据2013年调整,除夕与正月初一合并为 1天 ,作为春节假期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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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春节假期与周末连休,例如2022年1月31日至2月2日放假3天(初一至初三),则实际通过调休形成,用人单位若安排加班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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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调整说明
春节法定假日的调整经历了多次变化,例如2018年曾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15日至21日(调休形成),但法定假日本身仍为初一至初三。当前(2025年)的假期安排以国务院最新通知为准。
春节法定假期核心为 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其他时间可能因调休形成不同放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