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东中山生育津贴申领指南,所需材料分为基本资料和情形材料两类,具体如下:
一、基本资料(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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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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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材料
包含出入院时间、孕周、排胎日期/手术日期、分娩方式/计生方式、胎儿数等信息,门诊就诊需提供门诊病历(均需医院盖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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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银行账户材料
提供参保人开户名称、账号、户名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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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有效证件
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复印件)。
二、情形材料(视具体情况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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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身份材料
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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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账户变更材料
若单位银行账户新增或变更,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单位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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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费用材料
若涉及境外(含港澳台)费用,需提供非中文字体资料翻译件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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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特殊材料
无对公账户的个体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件及经营者私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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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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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信息需与生育登记信息一致,否则可能导致申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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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可通过中山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或镇区医保前台办理,部分支持自助终端。
以上材料需在分娩后规定时间内提交,具体以中山市最新政策为准。